那个夜晚发生了什么
在结束臭气熏天的生活两年之后,老鬼在我的鼓动下决定参加我们的同学会。老鬼是我师范同学,我们的人生在一九八八年初夏的一个晚上分道扬镳,那个夜晚他成了一个强J犯,而我们,之后大都成了小学教师,庸庸碌碌地干着将书本上的知识划拨给学生们的勾当。命运总是让人猝不及防。十年前我再次见到他时,他是打扫厕所的环卫工人。那时我正站在小便池边抖动,有人粗鲁地用拖把拱我的皮鞋,我恼怒地一回头,就看见了他那张怨气冲天的脸。
去喝一杯?聊了一会儿后我说。
可以。他把拖把一扔,说。
上班时间擅离岗位,领导不会扣你钱吧?
老子早不想干了。
厕所的附近就是西横河景观带,市政府宣称要把西横河打造成这座城市的秦淮河,所以景观带上新增了许多的酒楼咖啡馆,如果再增添几家青楼,市政府就得偿所愿了。我们在柔曼咖啡屋坐了一会儿。
我还以为你想请我喝酒呢。他说,只有你们这些酸不拉几的知识分子才喝咖啡,我是粗人,只喝酒。
他打开洗白了的帆布挎包,从里面拎出一塑料壶的烧酒来,是超市里卖的十几块钱一壶的那种。
干活时随身带,随时可以喝一口,有口酒喝,就会感到生活还有盼头。他说。
他仰起头喝了口,咂咂嘴,说,你也来一口?
我摇摇头。附近一些喝咖啡的人都好奇地看着我们。
我没想到他现在成了酒鬼。我记得以前他是很胖的,现在却很瘦,脸呈倒三角形,说话的时候手不停地神经质地舞动,让我想起了一只张牙舞爪的螳螂。
这是我的主粮。他拍拍酒壶说。
你老婆不劝阻你吗?
离了。3月15日结婚,3月16日离婚,所谓的一日夫妻嘛。
出什么事了?
老丈人嫌我送的彩礼少,迎亲那天,就是不让我把新娘接走,我们足足等了两个多钟头,他就是不肯放人,还说我态度不诚恳。
后来呢?
后来我肚子饿了,我说,老丈人,你女儿我不要了,你自己留着用吧。把我老丈人气得指着我的鼻子说不出话来。我带着迎亲队伍走了,他女儿也跟着来了。我说,有种你别跟来。
你也过分了。
她跟我举行完婚礼,送走喝喜酒的客人就自个回娘家了,第二天,就提出跟我离婚。
离了?
离了。
不可惜?
无所谓。又不是我想结婚,是我妈让我结的。
其实这些年来我一直想找方美丽,他说,她把我的一生给毁了,我想问问她,那个夜晚,我真的强奸她了吗?
2
老鬼之所以参加这次同学会,是因为我告诉他,如果你也能来,那么我们全班同学就都齐了。我这句话是暗示他,方美丽也会赶来参加这次同学会。他眼睛一亮。接着就黯淡了,如同灯泡突然被烧断了灯丝。但他同意跟我去。
同学会是常艳组织的。每年的六月,常艳都会给我来个电话,说,面条,我们开同学会吧。常艳也是我师范里的同学,这位整天抱着哈巴狗在小区里走来走去的女人,早就像甩掉一只夹脚的破鞋一样,甩掉了那份让她厌烦的工作,过上了以伺候老公为生的日子。这个女人整日无所事事,就等着每年六月的到来,然后组织一次同学的聚会,给自己找点事做做,以打发无聊。对于像我这种整天被各种莫名其妙、不明所以的忙碌所纠缠的人来说,她的生活是令人羡慕的。我曾经对她说过,下辈子我也要做一个漂亮的女人,嫁一个有钱的老公,然后,游手好闲。她笑了笑,说,那么,就让我来做一个男人,然后,在我们最好的年龄里再次相遇。我瞅着她那张徐娘半老的脸,想,看来她真是闲得慌。
二十多年前,常艳是个经常站在阳光下冲着我微笑的女孩。必须承认,她的微笑曾经温暖了我的青葱岁月。更重要的是,她的饭票,也曾经温暖了我的胃。那是个吃饭需要粮票的年代,我们的粮食定量是每月二十四斤,对于我们这些正在长身体的男同学来说,是远远不够的,饥饿与我们如影随形,而对于女同学来说,二十四斤定量却绰绰有余。有一天下午最后一节是自修课,我在阅览室翻杂志,我需要读点有趣的东西来转移注意力,以便挨到晚饭的到来,这时常艳坐在了我的旁边,无聊地翻着《大众电影》,过了会儿,她忽然轻声说,我的饭票有结余,送给你,你要不要?我诧异地看看她。她说,干脆点,给句话,要还是不要。要,要。我说。我知道白拿人家的东西是不对的,但我的胃要挟了我。她把饭票放在了我的面前,走了,走到门口,回头冲着我笑了笑。从那时起,她的微笑就占据了我的生活。多年以后,当我再次回忆起那次阅览室里的情景,我忽然明白,那天,常艳问我要不要的,不仅仅是饭票。师范三年,常艳那些结余的饭票,都进了我的胃,有时候为了能让我吃饱,她还会节食。我不想让自己太胖,她说。那些饭票和她的微笑一道,进入了我的记忆,它们是我人生中美好的一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