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阅读成为一种问题(2)
2020-03-06 作者:繁华落幕 围观 : 1736 次 评论
经典尚且被演绎得如此,那些个青春校园、玄幻穿越、刀光剑影,就更不敢恭维了。这么说有些一概而论,好像是要举起棍子打击一大片,其实,儿童读物中确实有非常优秀的,可是这些闪闪发光的金子早就被淹没在数量的海洋之中。面对着琳琅满目的图书,我眼花缭乱,无力挑选,我总不可能一本本书翻过,更不可能把每一本书从头看到尾之后,再决定买与不买吧?
给儿子买书如此,给自己挑书,我也面临着同样的窘境。曾有一个时期,我是非要等一本书“过了时”,书店还摆在显眼的位置,媒体和评论还在叫好,街头还有人捧了读,我才肯掏钱买来。然而,就算这样,也越来越不靠谱。好些书,很畅销也很长销,出版社一印再印,嗅觉灵敏的盗版商们早就把盗版书摆得满大街都是,报纸、广播也连篇累牍不遗余力地推广介绍,真有点儿“洛阳纸贵”的架式,可买回来一看,却不是那么回事。当然,这和我个人的阅读兴趣相关,书再好,还得对自己的口味才行。这么一来二去,我发现了,那些风靡一时的书,往往都是些情节紧张刺激、悬念丛生、环环相扣、步步惊心的,或者是剑走偏锋,整一个谁也说不清楚、弄不明白的领域,反正是真是假你不知道他也不知道,作者怎么说就怎么是了,比如说一个从未有过正式工作的非要写“官场”,一个连股票都不敢买的非要写“商战”。
这样的书有一些不是不好。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·柯南·道尔塑造了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,历经一百余年,集侦探、悬疑、推理为一身的通俗小说《福尔摩斯全集》仍畅销不衰,已经成为了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。如果当今的某一部书也能如此经得起时间的检验,当然是一件好事。可问题的关键在于,这样的书不知不觉地成为了图书的主流,而且大有成为“独流”之势,狠不得除此之外,再没有其它的书了。出版社在通过选题时,大概首先想的就是有一个好的销路,好卖,才有更高的利润更高的回报,于是也就格外青睐那些“会讲故事”的作家和作品。
“会讲故事”这种情况在各大文学网站就表现得更突出了。说网络文学也好,说类型文学也好,总之,你的故事就是要讲得能抓住人,而且抓住了就绝不放手。秘诀其实很简单,一个是“快”,一个是“多”,其中最核心的又是“快”。因为有了速度,才能有数量,而有了数量,才能有读者,有了读者,才能有效益。于是便有了一天一两万字的匪夷所思的码字速度,这个速度是让绝大多数传统作家望尘莫及的。我曾经天真地认为,这些网络作家们一定是每天夜以继日地坐在电脑前冥思苦想,除了码字,生活中再没有其它乐趣。直到我接触到一些“大神”级的网络作家,才知道,原来他们辛苦归辛苦,但生活得还算滋润,平时也会和朋友聚会、聊天、K歌、飙酒,虽说有“催更”的压力,但也能从容应对。当然,此时的他们已经站到了网络文学的塔尖之上,已经有了数以十万计的“粉丝”,他们每天只需要写三千字就能维持住自己的“人气”。但是,这些“大神”中的绝大多数都经历过每天一两万字那个阶段,唯有如此之“快”,才能保证蓄养起越来越多的“粉丝”。因为读者看你的作品,每天起码要看一章,也就是三千字,有了这个基数,读者才会不停地追看下去。而要想让读者还算满意,那至少得两章六千字,要想让读者追着看,那就得三章九千字,要想让读者沉迷,这需要四章一万二,真的想让读者过瘾,让读者爽,让读者迷恋其中欲罢不能,除了你就不读别的了,那你就非得写一万五以上了。
如此之“快”的写作,当然就成了“萝卜快了不洗泥”,就不可避免地粗制滥造,不可避免地给故事注水。注水,绝不同于文学作品中的艺术表达,甚至是与艺术完全背道而驰的。注水不是要让一棵大树郁郁葱葱,而是要让本来七八两的猪肉变成一斤,不但口感差、品质低、易腐烂,而且会引发疾病,甚至致癌、致畸,给人们的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。
文学免不了要讲故事,但文学绝不只是讲故事,更不是讲掺杂使假、注了水的故事。仔细想想,“会讲故事”、“只讲故事”、“讲注水故事”,其实根子并不在文学创作和图书出版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