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“十四五”文化发展规划》(3)
(二)加强公民道德建设
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建设,加强家庭、家教、家风建设。加强对革命、建设、改革时期各类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,尊崇褒扬英雄模范,关心关爱先进典型人物。健全家庭、学校、政府、社会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,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。发挥优秀文化产品陶冶道德情操的作用,完善市民公约、乡规民约、学生守则、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,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,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。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,创新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长效机制。
(三)建好用好管好网上舆论阵地
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新媒体领域,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、管得住是硬道理、用得好是真本事。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、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责任,加强和改进内容监管。强化对网络平台的分级分类管理,加快完善平台企业数据收集、使用、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,重点管好影响力大、用户数多的网络新技术新应用。规范建设运营政府和其他公共服务部门新媒体,提高政务信息发布质量。完善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,强化新闻信息采编转载管理,规范网站转载行为和网络转载版权秩序。加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,打击网络谣言、有害信息、虚假新闻、网络敲诈、网络水军、有偿删帖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六、繁荣文化文艺创作生产
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,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、无愧于人民、无愧于民族的精品力作。
(一)完善引导激励机制
健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工作机制,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、抵制低俗庸俗媚俗。保障和激励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、深入一线,开展“深入生活、扎根人民”主题创作实践活动。发挥文化领域国家基金和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,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,深化全国性评奖制度改革。优化重点选题策划论证机制,加强重大题材内容审查把关。加强文化领域职业道德委员会建设,建立行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。深化影视业综合改革。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,加强明星代言、违法失德艺人规范管理。加强思想政治引领,坚持团结使用和培养管理并重,做好新的文艺群体工作,推进新的文艺组织建设。
(二)推出更多精品力作
提高组织化程度,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,支持当代文学艺术创作,发挥重点选题、重大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,推动文艺创作从“高原”迈向“高峰”。加强对文学、戏剧、电影、电视、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摄影、书法、曲艺、杂技以及民间文艺、群众文艺等创作的规划引导。抓好重大现实题材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、新时代发展题材、国家重大战略题材、爱国主义题材、青少年题材、军事题材的创作生产,推出更多讴歌党、讴歌祖国、讴歌人民、讴歌新时代、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。建立重点创作项目跟踪推进机制,加强全流程质量管理。抓好源头原创,推动创作重心和扶持资源向前端、源头倾斜,推动好的文学作品向剧本转化,打造优秀原创剧本。制定实施电影、电视剧、纪录片创作重点选题规划,建立滚动式、可持续的创作生产机制,提高原创能力和工业化水平。制定实施出版物重点选题规划和古籍工作中长期规划,做好重大主题和重点出版物出版。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。
(三)鼓励引导网络文化创作生产
鼓励文化单位和广大网民依托网络平台依法进行文化创作表达,推出更多优秀的网络文学、综艺、影视、动漫、音乐、体育、游戏产品和数字出版产品、服务,推出更多高品质的短视频、网络剧、网络纪录片等网络视听节目,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。实施网络精品出版、网络音乐产业扶持计划。加强各类网络文化创作生产平台建设,鼓励对网络原创作品进行多层次开发,引导和规范网络直播等健康发展。加强和创新网络文艺评论,推动文艺评奖向网络文艺创作延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