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天堂夕阳》第十二章:天堂理念归位(2)
2020-03-06 作者:褦襶子 围观 : 2387 次 评论
大赛过程中,果然有媒体关注这个问题,并依据大赛评判标准,提出质疑。韩雪冰主任认为这是一个亟待澄清的问题。为了以正视听,她建议由韦伯韬律师主持一次面向整个网络的辩论会。卜昱要求全校师生届时参加。
辩论会在撷英论坛“星期五栏目”以主题帖子跟帖的方式进行。
主持人:B市天堂中学法律顾问韦伯韬律师
辩论观点A:遇到有老人摔倒,不应该首先考虑个人得失,立即施救。
辩论观点B:遇到有老人摔倒,必须首先保留自证清白的证据,然后再施救。
辩论观点C:如果不能为自己保留自证清白的证据应该怎么做?
辩论观点D:对摔倒的老人施救需要保留自证清白的证据是否具有法律依据?
辩论会晚六点半开始,进行了两个小时。参与此次辩论的不只是天堂中学的全体师生与工作人员,还有7万多校外网友参与。多家媒体跟踪关注报导。
最后整理出如下一些观点:
1、绝大多数人赞同B观点,认为做好事必须先学会自保。受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与低下的生活水平制约,讹诈救助自己恩人的行为已经成为极为普遍的现象。如果好人,长期得不到好报,绝大多数人就不会再愿意做好事。遇到摔倒的老人,完全不考虑个人得失,立即施救,不是与社会隔绝的无知,就是沽名钓誉、口是心非。极少数确实这么做的人,如同守株待兔的兔子一样,只是个别现象,不代表主流意识。
2、极少数人认为遇到摔倒的老人,不应该首先考虑个人得失,人的健康与生命比经济利益要重要。这种观点遭到普遍抨击。
3、多数人认为,如果不能保留自证清白的证据,摔倒者也没有生命垂危,应该采取报警等(打110、119、120电话)间接方式施救。
4、虽不占多数,却有相当数量参与辩论的网友认为,在确实无法保留自证清白的证据的情况下应该视自身情况而定。如果自己经济状况允许,不会在遭到讹诈时倾家荡产,影响到自己与家人的正常生活,应该考虑立即施救。
5、少数人认为,如果确实无法保留自证清白的证据,即便摔倒者生命垂危,也只能采取间接的方式施救。倘若摔倒者因故身亡,那也是不公正的社会环境导致的。不应该去抨击惧怕遭到讹诈没有施救的人。这种观点遭到一定数量参与者的抨击,但为数不是很多。
6、认为当前社会缺乏施救条件,不主张施救的观点遭到众多网友的猛烈抨击。
辩论行将结束时,韦伯韬律师从法律、人性与客观社会影响的角度对上述观点进行了剖析:
人类是靠群体智慧与合作行为成为地球主人的。这是人类文明的主流意识。离开群体智慧与群体合作,人类甚至不如许多自然界的动物。人类文明也必将走向终结。所以人类必须互相帮助,这不仅是延续人类文明的需要,也社会公德的需要,更是个人利益的保障。
但遇到有人摔倒,的确不能盲目施救,应该从两个角度做出判断。一是摔倒者因为什么原因摔倒,倘若是因为突发疾病,许多疾病救助不当是会导致严重后果的。甚至适得其反,会因为无知加速受救援者死亡。如果你不是专业人士,又缺乏急救方面的专业知识,最好报警(打110、119、120电话),若需要施救者情况危机,也应该用电话征得120急救医生的指导,采取必要的措施等待120急救人员的到来;二是针对社会普遍存在的讹诈施救者现象与司法判决的弊端,有必要保留自证清白的证据。这第二个方面,是地道的中国特色。
……
“遇到有老人摔倒,不顾及个人得失,立即施救”是有客观条件的。那就是你因此可能失去的,必须是你所能够承受的。不至于严重影响你的正常生活。并且具备公正的司法环境,也就是要有讲理的地方。社会公德标准定得过高,是一种乌托邦式的一厢情愿。因为大多数人做不到,必将导致社会公德的堕落。也就是说,我们可以肯定高尚,却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高尚,只有高尚才是道德的。现在有一个时髦的词叫“底线”。对,社会公德就是一种底线道德,哪些行为你做不到,就是违背社会公德了。底线道德上不封顶,你可以凭借个人的道德境界,做出任何高尚的事。但一个理性的社会,不应该把“高尚”定位得与个人利益严重抵触。那就不是人性化的社会公德,也是无法实现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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